10月10日,前外交部长素拉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擅自给前总理塔信办理护照,让塔信顺利逃亡国外一案由大理院宣布终审判决。大理院维持有罪判决,但改判2年监禁为缓期执行,理由是其已经罹患癌症,另处以10万铢罚款。素拉蓬当天坐着轮椅前来听判,并透露自己已身患癌症及多种并发症,并不对当天的判决感到担忧。


据悉,此案由国家预防与打击贪腐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并提交最高检察院提出起诉,被告素拉蓬为英拉政府时期的外交部长。原告指控素拉蓬违反刑法第157条,预防与打击贪腐法第123/1条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为前总理塔信迅速办理了2本护照,并将其作为送给塔信的新年礼物。而当时塔信正因涉嫌参与红衫军示威,以恐怖罪被通缉。另外,塔信当时还背负着多起案件。检方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外交部发放护照的规定。此后,上述2本护照在塔纳萨上将任职外交部长期间被宣布取消。

当天,素拉蓬戴着口罩,坐着轮椅前来听取判决意见。他在判决前表示,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很差,罹患癌症已经到了扩散期,正在接受化疗,已经化疗了8次但收效甚微,口腔里面有伤口无法进食。另外还有多种并发症及其它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以及神经末梢炎等,使得自己无法站立,随时需要医生照顾。但自己对案件并没有多少担忧,“什么事情要发生就让它发生吧。”素帕蓬说。

据了解,素拉蓬此案大理院基层政治法庭曾于2018年6月19日作出判决,判处素拉蓬2年监禁,不予缓刑。政治家法庭裁决认为,素拉蓬的行为显示,其已经为塔信提前做好了发放护照的准备,相关的程序没有公开进行。由于在郭实任职外交部长期间,塔信因危及国家安全,潜逃国外而被列入外交部黑名单,但素拉蓬明知如此,不当没有制止对其发放护照,反而撤销了该黑名单,理由是塔信当时只是背负违规销售地皮案。素拉蓬的行为违反了发放护照的规定,为塔信逃避案件,潜逃国外提供了便利。之后,素拉蓬向大理院提起上诉。

最终,大理院9名法官合议后认为,被告提出上诉的理由不充分,相关证据不足以采信,最终判定素拉蓬有罪。对于被告另提出的从轻处罚诉求,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司法公正,不予从轻处理。但对于被告提出的缓刑诉求,法官审议认为,被告患有癌症,并已扩散至喉部淋巴结及腹部,同时还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加上被告年事已高,法院同意缓期执行,并处以10万铢罚款。(编译:Supa/信息来源:thairath、mc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