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FTA和GSP效应 收益624亿美元
本报讯 今年前10个月,泰国出口商对自由贸易协定(FTA)特权和普惠制(GSP)的利用带来了超过624亿美元(合2.05兆铢)的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9%。据外贸厅的一份报告显示,利用自贸协定带来的收入达到584亿美元,比去年前10个月增长了8.82%,普惠制下的出口额总计40.2亿美元,增长了11.4%。
外贸厅厅长阿敦表示,这意味着泰国出口商在使用自由贸易协定和普惠制方面做得更好,这两项计划下的特权利用率占到了总额的74.4%。东盟自贸协定使用量最高,共计224亿美元,其次是东盟-中国(147亿美元)、泰国-澳大利亚(78.4亿美元)、泰国-日本(63.3亿美元)和东盟-印度(37.1亿美元)。
泰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增长率最高,为58.6%,其次是印度和韩国,分别为23.6%和22.7%。拥有最多自由贸易区特权的贸易伙伴是智利、日本、秘鲁、澳大利亚、东盟和中国。享受特权最多的产品包括卡车、橡胶制品、榴莲、甘蔗和石油。
泰国有13个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东盟-香港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计划于2019年1月生效。给予泰国贸易优惠的五个国家是美国、瑞士、俄罗斯(和独立国家联合体、挪威和日本。
在利用普惠制的泰国出口商中,美国仍居榜首,根据该计划出口的货物价值36.6亿美元,其次是瑞士(2.58亿美元)、俄罗斯和独联体(1.38亿美元)、挪威(1680万美元)和日本(679万美元)。普惠制使用增长最快的产品是空调、饮料、橡胶手套、加工食品和摩托车。
阿敦表示,更高的利用率主要源于泰国出口商进入新市场时所呈现的多样化和外贸厅提供了更高效的与贸易相关的服务。
他说:“根据前10个月的扩张数据,我们乐观地认为,泰国出口商使用自贸协定优惠和普惠制到年底将带来超过708亿美元收入,比2017年增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