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12月22日电,因使用欺骗手法经营业务、失信及做假账而在新加坡坐牢的快速致富公司阳光大帝公司创办人彭华前天出狱后, 12月21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地庭被控非法收取近2.3亿令吉(约7600万新元)的本金。

新加坡籍的彭华被控两项罪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200万令吉(约66万新元)保释金,以及两名有稳定工作的马来西亚公民为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庭也谕令他交出移民局发出的逗留准证给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一次。本案定于下月26日过堂。控状指58岁的彭华,在2006年7月14日至10月17日期间以及2006年10月18日至2008年4月4日期间,分别在吉隆坡陆佑路和叶观成路办公大楼的某单位内,协助阳光大帝公司在没有合法执照的情况下,收取储户的存款,抵触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000万令吉(约33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彭华的妻子梁君花昨天也出庭旁听,她在休庭时上前与被告栏内的彭华交谈,一度情绪失控,声泪俱下。她还大声指责媒体胡乱报道,导致她的丈夫入狱。

彭华的代表律师沙利查受访时说,彭华对于在吉隆坡被控感到十分震惊及错愕。“他以为此案在新加坡了结后,马来西亚当局不会再针对他在马来西亚的罪行提控,但不幸的是他现在被控了。其实他没准备好会在马来西亚被控。”

2011年12月,彭华因欺诈经营、失信公款和做假账等罪名,在新加坡被判坐牢九年及罚款6万新元。成立于2006年的阳光大帝是一家多层传销公司,以高达六成的回报率吸引公众参与传销计划,不少新马投资者加入。它的收入来自售卖配套,利用配套赚取的收入支付回报。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