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长详述泰柬海域争议 协议须经两国人民认可
玛里强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立场 指2001年谅解备忘录利大于弊 明确海域边界将降低能源成本
本报讯(宋源春编译)外交部部长就泰国和柬埔寨在泰国湾重叠区域的主权争议问题作出说明,他表示如果谈判结果要成功并达成协议,就必须得到两国人民的认可。
两国的议会需通过政府内阁的提案,在作为人民代表的议会程序中审核该结果并决定是否接受谈判结果。
此外,协议必须符合国际法及相关法律。因此,不可能如某些言论所说在谈判中偏向任何一方的利益。
至于石油资源的开发利用,外交部长玛里进一步指出,在谈判达成一致之前,不得进行开发使用,并且最后的谈判结果必须得到两国人民的认可。
根据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规定,因为“海域划界”和“共同开发区域”是不可分割的议题,因此必须同步就这两个议题同时进行谈判。
玛里还强调,如果谈判成功,最大的受益者应是国家和泰国人民,他们将与邻国拥有明确的海域边界,并显著降低能源成本。
玛里部长谈到,有人要求废除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他们认为这是对柬埔寨主权的认可并且可能导致泰国失去领土。
但他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承认柬埔寨在泰国湾的主权,也不会导致泰国失去任何领土,因为骨阁岛百分百受泰国主权管辖,不可能存在其他情形。
他进一步解释,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的核心内容仅是“就谈判达成共识”,而附件的图示仅是“各国大陆架主权要求区域的示意图”。该协议中的主权要求线并不是海上边界线,这是对其中内容的误解。
玛里还强调,维持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利大于弊。因为其使得双方有义务同时就“海域”和“共同开发区”进行谈判。
关于2009年泰国政府曾在原则上同意废除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并要求在提交内阁和议会之前详细研究相关法律问题,玛里解释称,在这一信息研究过程中,外交部召开了会议并且听取了国际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意见。
利益相关者以及各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安全机构和法律部门,在经过讨论后得出结论并于2014年提出内阁决议,认为保留泰柬2001年谅解备忘录比取消更为有利。
更为重要的是,明确的海域边界将为石油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更为清晰的谈判基础。
最后,外交部部长玛里郑重表示:“请大家放心,在此次谈判中,外交部定会充分考虑到泰国的主权以及各项利益。
我们会秉持着最为专业的精神全力以赴开展此次谈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