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言之编译) 卫生部20日通告,目前各方正在讨论,拟在本月24日(下周一)前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列为“危险传染病”。21日,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部长阿努廷在个人脸书上发文表示,政府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旨在为疫情防控人员工作提供方便,民众不需为此忧虑。

阿努廷在文中对何为“危险传染病”或“恶性传染病”、为何提议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一旦将该疾病列入后会带来什么后果等进行了介绍,并呼呼民众学习、了解相关的知识,避免带来恐慌。

阿努廷说,“危险传染病”由传染病防控委员会研判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卫生部长签署宣布。传染病防控委员会委员大部分是在疫情防控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的专家,能很好地对当前的形势作出专业判断。他强调,政府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后民众仍然可以正常生活。

在法律方面,一旦发布通告,疫情防控人员就可以更好地依据《传染病条例》采取措施,如宣布哪个地区、哪个城市为传染疫区,并进一步采取病患筛选、隔离、限制出行等措施,在紧急情形下可以立即作出判断。

通告发出后,疫情防控人员在工作中的信心可以得到提升,也更好地做到有法可依。防疫人员的行为只要是处于防止疫情扩散的考虑,其采取的措施就应该得到法律保护。过去泰国曾经13次宣布将某些传染病列为危险传染病,最终我们都取得了疫情防控的胜利,而且这些传染病也再没看到大爆发,就算有零星出现,我们也有能力去应付。

他说,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目的是让防疫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对民众来说是好事,没什么值得担心的”,“提高警惕但无需恐慌,希望大家只相信来自卫生部发布的信息”,阿努廷最后以标签形式在文中强调。另外,他还在配图中列出当今世界上已经被列为危险传染病的12类瘟疫。

阿努廷在当天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卫生部之所以考虑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主要是基于4个方面考虑:1.新冠肺炎是从未有过的新型传染病;2.新冠肺炎传染性高,患者和死亡人数大;3.在多个国家出现传染;4.已经开始限制出行。